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

陈光诚与热比娅


陈光诚与热比娅

此题一出,诸位可能会问,这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呢?干嘛要相提并论呢?别急,我先从他们的简历开始说起。大伙对陈光诚应该比较熟悉,简单说说,对热比娅可能不大了解,介绍详细点吧。
热比娅,全名热比娅•卡德尔。1951年出生于新疆阿尔泰山脚下的阿勒泰市的一个普通家庭。改革开放后,她在乌鲁木齐商业区二道桥租下一个小摊位,正式投身商海,经过十年发展身家上亿,成为当时新疆女首富,为表彰其贡献,政府给了她诸多荣誉和头衔。不过,这位政商名人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后因经济问题被处理后,她对政府怀恨在心,于是开始秘密开展反华分裂活动。1999年8月,热比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批捕。2000年3月,乌鲁木齐中院以向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判处热比娅八年徒刑。服刑期间,热比娅个人提出保外就医申请,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司法部门同意其申请。2005年3月17日热比娅出院赴美保外就医。热比娅出国前一再向政府保证,出境后绝不参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任何活动。然而,热比娅一出境就变卦了,她积极参与东突分裂中国的活动,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头面人物包括暴力恐怖犯罪的骨干分子一起,密谋筹划各种分裂中国的活动。同时,指使其境内子女变现所有可以变现的资产,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国外,并设法为其子女在国外定居办理手续。她在“世维会”二大上当选为主席,并且有一些新的动作,包括五十年建国计划,针对奥运的破坏计划,针对新中国60年大庆的破坏计划等。
陈光诚,1971年出生于中国山东临沂沂南县双后镇的东师古村。1994年至1998年,就读于青岛盲校。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南京中医药大学。陈光诚因年幼时生病导致双眼失明,他没有经过法律的专业培训。2000年到2001年,陈光诚在中国法学会发起并负责“残疾人维权项目”。2002年,试图在北京成立残疾人的民间维权组织未果。2003年7月-8月,陈光诚夫妇作为访问学者,前往美国访问,参观并了解了当地的残疾人机构。 2003年9月,陈光诚在北京乘坐地铁,检票员以其没有当地的盲人免费乘车证为由,要求其购买车票。陈光诚而后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并获得胜诉。同年,陈光诚获选临沂“2003年度十大新闻人物”。2005年12月,陈光诚入选香港亚洲周刊评选出的“2005年风云人物”。2006年5月,入选美国时代周刊2006年“塑造世界的一百人”。2006年8月24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3个月。  2010年9月,陈光诚出狱后在家乡东师古村居住。
这两个人看似八杆子打不着,实际上有很多相同之处。
相同点之一:他们两个原本都是普通的群众,经过努力和打拼后成为社会上炙手可热的人物,受当时社会和政府认可和群众的追捧,然而就在他们名利双收的时候,私欲膨胀、把握不好自己,犯了法,被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然而他们没有丝毫悔过之心,反而开始仇恨政府和中共中央。并付诸于行动,策划、制造各种事件,扰乱我社会正常秩序,企图制造政治影响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相同点之二:他们都与美国有着密切的联系。美国的路子就是,不管你是干什么的,恐怖分子也好,邪教分子也好,维权人士也罢,只要能给中国政府制造麻烦,就是我要拉拢、利用和扶植的对象,最终成为我的棋子(棋子也有反弑的,拉登、萨达姆)。热比娅被美国官方“希拉里”还是谁来着“亲切”接见(是谁来着,知道的告诉我一声呗,谢谢!),并称赞为“民族斗士”,然后她策划了新疆“7.5”事件。“法轮功”这个危害群众和社会的邪教组织的教主极其帮凶也被其保护起来,在境外继续危害群众。如今陈光诚也被其接走保护起来了,其目的不是“路人皆知”吗。
相同点之三:这些人在国内都有一定的最随者和拥护者,他们发话,就有人肯白干活啊,这多划算,比搞慢慢拉拢、腐蚀要经济实惠的多。但陈光诚的势力和影响相比之下较小,美国为什么还不惜得罪中国政府选择他呢。原因一,陈光诚是维权人士,曾经有很多光环啊,加上又瞎又瘸的外表能赚取很多人的同情心,给外界以代表“正义”的感觉。原因二,中国现在正是社会转型、法制不健全、社会矛盾突出的时候,各种上访维权的事情可能会越来越多,陈光诚则深谙此道,合法的、非法的招他有的是,维权方面绝对是行家。原因三,美国长久以来一直拿中国的人权问题说事,但手中也没有很好的把柄什么的,这次他感觉抓到了一张王牌,必须得好好加以利用。原因四,有句话叫做性格决定人生,这些人在这些年的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无耻性与无赖性属于粘上就甩不掉那种,恶心死你,不用担心他们会半途而废,投资落空……。总之,美国认为陈光诚这单生意是稳赚不赔啊,必须拿来爆炒。
越说越来气,不说了,在说大伙也都知道,该烦我了。
最后,诸位,陈光诚这只潜力股能如何被美国利用和开发,干点“惊天动地”的事,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另外我还想提醒中国政府,不能让这帮家伙干完坏事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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